本科生教育

当前位置 :  网站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正文

维多利亚vic登录地址关于开展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嘉兴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10-18    点击数:551  打印

各有关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嘉兴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嘉兴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下简称“国创项目”和“新苗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程序

1.学院验收:

(1)学院初步定于11月10日或者11月11日,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组提早做好准备。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2.各项目组上报学结题材料、时间:

(1)相关材料于2022年11月3日前提交至维多利亚vic登录地址教务办,兴礼楼(14号楼)207办公室

(2)上报材料:纸质版份及电子版,电子版文档打一个文件包,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

3.学校审核:

学校对通过学院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二、验收等级

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遵从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嘉院教字〔2021〕2号)成果时间截止2022年12月20日。

     三、各项目组向学院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一)国创项目需要提交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

      2.项目过程记录册(见附件4)。

      3.项目研究报告(见附件5):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 图片等资料(格式参见附件2),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

      4.项目成果表(附件6)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相关法律证书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所有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成果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5.项目统计表(包含项目来源统计/指导教师统计/交流平台统计,详见附件7)。

      6.制作项目展板(附件8),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项目采用展板加实物作品的方式进行展示,负责人将实物展板自行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43办公室)。

7.个人总结每个成员一份(题目自拟):是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要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典型阶段(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

8.项目团队合影一张,请转换成JPG格式,要求对焦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200(电子稿),提供纸质版彩打照片。

(二)新苗项目需提交材料: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1)。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调整申请表(附件3)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4)

5.嘉兴学院 2021年度新苗人才计划成果验收信息表(附件5)。

6.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验收清单(附件6)

7.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所发表论文、专利授权证书、活动开展照片、作品照片等复印件,目录并装订要求参考样式见附件7。

上述材料,提供纸质版份及电子稿,电子稿提交要求:(1)结题报告、成果信息表、各类佐证材料按顺序排列在同一个word文档里,文档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例如“2021R417001+项目名称”;(2)证书及所发表的论文等纸质材料要求原样复印插入,电子材料要求提供扫描件。

四、完成“嘉兴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填报工作

1.各项目组于2022年11月15日前,在“嘉兴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创新训练系统”中完成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提交。

2.各项目指导教师于2022年11月22日前完成项目审核、提交。

3.各项目所在学院于2022年1129日前完成项目审核、提交。

五、延期结题

1.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延期。请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确保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2.国创延期结题项目需提供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9)、已取得的项目成果表及统计表(附件6及附件7)和相关支撑材料新苗延期项目须提交结题材料+延期结题申请表。六、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1.学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2.学院经公示、上报党政联席会议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特别提醒:项目经费使用应充分、有效(原则上经费结余不得超过500元 ),具体开支情况应按实际情况填报。

附件:国创项目结题附件.zip

          新苗项目结题附件.zip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314001)  电话/传真:0573-83647564  E-mail:jdxy@mail.zjxu.edu.cn

Copyright@2021 维多利亚vic登录地址 - 维多利亚网络平台网址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391号